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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者
  富小行政人員  (公告編號:3570)
日期
  2015-02-06 09:21:15
桃園市104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

桃園市104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

一、目的:為獎助低收入戶子女順利完成學業,增進謀生技能,期能步入小康社會。

二、辦理單位:
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 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。
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 承辦單位:桃園市楊梅區富岡國民小學。

三、申請資格:

(一)    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(10391日前設籍桃園縣,由學校審核認定之)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(不含研究所)、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。(如為103年桃園縣各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仍適用,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4331)

(二)    在校期間無記小過()以上紀錄者(不含功過相抵)

(三)    未享有公費待遇。

四、申請類別、名額及金額:

(一) 大專院校組(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,後2年比照大學):

1.   獎學金:

(1)   金額:新臺幣8,000元。

(2)   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。

2.助學金:

(1)   金額:新臺幣6,000元。

(2)   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。

(二) 高中職組(含進修學校)

1.獎學金:

(1)金額:新臺幣4,000元。

(2) 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。

2.助學金:

(1)金額:新臺幣3,000元。

(2) 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。

()國中組:

1.獎學金:

(1)金額:新臺幣2,000元。

(2) 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

2.助學金-金額:新臺幣1,500元。

()國小組-金額:新臺幣1,000元。

本局得視預算及申請人數多寡,酌予調整各類組獎助學金之金額及名額。

五、審核:

()獎助學金之核發,由「桃園市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」審核決定之。

()主任委員由教育局長兼任,委員511人,由主任委員就下列人員聘任之:現任或退休中小學校長、社會熱心教育人士等。

六、學生申請手續: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(附件一)並備證明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。

七、各校承辦單位繳交之資料:

()本市市立高國中小:將申請暨印領清冊(附件二)正本於104316日(以郵戳為憑)()至桃園市楊梅區富岡國民小學教務處(32649桃園市楊梅區中正路147號,請於信封上註明:仁愛獎助學金);並同時將電子檔(Excel) e-mailfges70@gmail.com(檔名請加上校名),逾期、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。本局審核通過後,將另函文各校檢具「統一收據彙整後撥款給各校。

() 大專院校、高中職、私立國中小

1.申請表(如附件一、含檢附證件)正本寄()至富岡國小

2.申請清冊」(可將印領清冊一併寄送)(附件三)正本於104316日(以郵戳為憑)()至桃園市楊梅區富岡國民小學教務處(32649桃園市楊梅區中正路147號,請於信封上註明:仁愛獎助學金);並同時將電子檔(Excel) e-mailfges70@gmail.com(檔名請加上校名),逾期、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。

3.本局審核通過後,將另函文各校檢具印領清冊(如申請時已送「印領清冊」且審核沒有問題,則「印領清冊」不必再送)收據彙整後撥款給各校。

八、本案相關文件電子檔及相關公告置於富岡國民小學網站:http://www.fges.tyc.edu.tw

九、聯絡人:桃園市楊梅區富岡國民小學李惠老師、陳佳老師 電話:03-4721193210

十、附則:

()高中、大專學生若屬延長修業年限不得申請本獎學金;助學金以延長修業兩年為限。

()大專生資格認定: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(四、五年級)、大學部等在學生(不含公費生、重修生、延修生、延畢生、進修部、在職進修生、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)

()僅減免註冊相關費用或申請學產基金者仍可申請。

()獎學金及助學金僅可擇優一項申請,成績(分數)如有小數點均以四捨五入計算,取到整數位(如學生成績證明單分數為59.5分,請在申請書、清冊(或印領清冊)及電子檔的成績欄填60)。 

   ()申請所送各項書表,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。

 ()如為高中、國中、國小綜合型之學校請將印領清冊(或清冊)分別造冊。

 ()各大專院校、私立高中、私立國中小製作申請「清冊」時,請一併將「印領清冊」備

    (先請學生簽名,以免審核通過後「印領清冊」找不到學生簽名而延誤送件時間;或

   「清冊」與「印領清冊」一起寄送富岡國小)

 ()清冊(印領清冊)請在最後一頁填寫助學金、獎學金人數(助學金、獎學金分類填寫,

    以方便承辦學校核對人數、金額)、小計及金額總計即可,不必每頁填寫。


連結圖示連結
  無
附件圖示附件
 * 附件1 附件一國中小獎助學金申請表.doc
 * 附件2 附件1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表 (高中職大專院校).doc
 * 附件3 附件二市屬高國中小印領清冊.xls
 * 附件4 附件三獎助學金申請清冊(非市屬大專高中職私立國中小適用).xls